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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已于2025-9-8 11:04:55更新。点击查看:存档版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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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三明市沙县区小吃文化城三期精品酒店(君华大酒店)3区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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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38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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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前都可在线报名参拍

标的咨询电话 15392323713
当前拍卖模式: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次数:第一次拍卖 拍卖方式:按总价拍卖
在线拍周期:24 小时 延时周期:5 分钟/次 加价幅度:380000
起拍价:38500000 保证金:7,680,000 元
评估价:51,256,800 元 数量/单位:
我的出价权限:无 我的号牌:
处置法院:沙县人民法院 优先购买权人:-
联系人:小魏 联系电话:15392323713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阅读公告

  • 第二步联系法院

  • 第三步交保证金

  • 第四步出价竞拍

  • 第五步竞拍成功

  • 第六步线下提货

重要提示
1.请竞买人理性参拍,竞拍前请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购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法院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成交裁定的重要依据。因未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导致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请仔细阅读标的物详情,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咨询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
4.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拍卖辅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5.请竞买人留意银联在线支付保证金过程中,本人所持银行卡(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的支付限额,建议提前1-2天报名交纳保证金,并尽量避开周末和节假日,以免错过竞拍时机。查看个人网银支付限额列表、企业网银支持列表
竞买公告

特别声明:司法网络拍卖是法院在公拍司法拍卖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司法网络拍卖活动不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

拍卖公告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10910时至2025101010时止(延时除外)在福建省三明市沙县人民法院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www.gpai.net),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三明市沙县小吃文化城三期精品酒店(君华大酒店)3区商业用房(详见拍卖标的物介绍)

 

起拍价:38500000,保证金:7680000元,增价幅度:38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博通大成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博通大成统一安排),联系电话:(15392323713博通大成)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博通大成”在线预约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腾房宽限期为成交之日起三个月,逾期未腾房,本院将强制执行。

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其中应由出卖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的税费在收到过户裁定书、成交确认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我院申请从拍卖价款中退还,买受人逾期未书面申请退还垫付款的,视为放弃向我院申请退还垫付款的权利。对于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如需咨询过户、相关税费缴纳、银行按揭事宜,可向税务机关、金融等相关部门咨询。

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尚未通知的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本拍卖公告期的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竞买人应在拍卖前登陆公拍网注册,通过实名认证,在线申请参拍并交付保证金,取得竞拍授权。

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前向本院提交相关材料,并经法院确认有效后再到公拍网报名参拍。

竞买人应仔细了解公拍网的支付方式、本人所持银行卡支付限额等情况。因司法拍卖保证金数额较高,请确保能够顺利完成在线支付,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5年11月9日24时前交清,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可通过银行付款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逾期未支付按悔拍处理,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竞买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账号:35050164770700000283-24363(该账户仅用于支付拍卖余款,请勿将保证金交入此账户,保证金请竞买人于竞拍前通过银行账户足额缴纳)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银联交付的保证金原路返回

、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15392323713(博通大成 小

执行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98-5868193

承办法官电话:0598-5698976法官)

举报监督电话:0598-5868183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


 

优先购买权人
顺位姓名
暂无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10910时至202510月1010时止(延时除外)在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www.gpai.net)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  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腾房宽限期为成交之日起三个月,逾期未腾房,本院将强制执行。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公拍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5104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104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尚未通知的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本拍卖公告期的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银行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

768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买受人无瑕疵担保请求权,不得在竞拍成功后另行主张标的物瑕疵权利。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5年11月9日24时前交清,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可通过银行付款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逾期未支付按悔拍处理,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竞买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三明市沙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账号:35050164770700000283-24363(该账户仅用于支付拍卖余款,请勿将保证金交入此账户,保证金请竞买人于竞拍前通过银行账户足额缴纳)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银联交付的保证金原路返回。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其中应由出卖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的税费在收到过户裁定书、成交确认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我院申请从拍卖价款中退还,买受人逾期未书面申请退还垫付款的,视为放弃向我院申请退还垫付款的权利。对于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如需咨询过户、相关税费缴纳、银行按揭事宜,可向税务机关、金融等相关部门咨询。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公拍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公拍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15392323713(博通大成 小

执行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98-5868193

承办法官咨询电话:0598-5698976法官)

举报监督电话:0598-5868183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


标的物介绍
具体描述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

三明市沙县小吃文化城三期精品酒店(君华大酒店)3区商业用房

权证情况

法院执行裁定书

(2025)闽0427执恢192

 

房屋所有权证

沙房权证沙县字第20124296号

 

土地产权证

虬国用(2011)第1301096-14号

标的所有人

福建丰泽置业有限公司

评估鉴定基准日

2025710

标的现状

房屋用途

商服

 

土地性质

出让

 

土地使用期限

2050年7月18日

 

土地用途

商服用地

 

是否已腾空

 

租赁情况

/

 

过户情况

/

 

经营情况

/

 

优先购买权

 

 

  

权利限制情况

查封

被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查封

 

抵押

/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介绍

建筑面积

7545.53平方米

 

公摊总面积

/

 

土地总面积

/

 

建成年限

2012

 

装修情况

详见评估报告

 

房屋户型

详见评估报告

 

房屋楼层

总5层楼

 

房屋朝向

详见评估报告

 

周边配套

详见评估报告

 

其他介绍

标的调查情况表摘录自闽闽恒宇房估字[2025]161号,参阅详情可下载评估报告及拍品介绍。

标的物估值

标的评估总价

51256800元

 

费用总价

不详

 

税费情况

1、买方税费:以交易实际发生税费为准,具体咨询相关职能部门。

 

 

2、卖方税费:以交易实际发生税费为准,具体咨询相关职能部门。

 

其他费用情况

物业费、水电费等其他费用不明,具体咨询相关单位。

标的图片
  • 竞买记录
    号牌 出价 类型 时间 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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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沪公网安备 310101020025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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